石棉县法院民事法官成功调解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,强行判决
,悉心向双方当事人说法释理,原告郭某履行协助义务,郭某与毛某系邻居,经过法官耐心沟通和反复释疑 ,法官多次进行实地走访
,法官均从维护相邻关系的长期稳定出发 ,但因被告毛某均拒绝恢复开门方向,毛某擅自将房屋大门改为外开门,缓解双方的对抗情绪
,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法官充分考虑到该案内外开门的方式涉及两家人切身利益,在数次调解中
,2014年,可能会激化矛盾,石棉县棉城街道办(现新棉街道办)将位于石棉县河北路某处安置房交由毛某后 ,案件得以圆满解决。
长达七年的矛盾得到化解。
原来